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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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07]10号各乡、办,开发区北区,市、区直各有关部门,省直驻周各单位: 近年来,因电力线路通道不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确保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可靠用电,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树障清理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确保清理专项活动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雷廷军任组长,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肖月杰任副组长,电力、公安、安监、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电力线路通道树障清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电力线路通道树障清理专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周口市电业局配网中心,董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2007年3月18日至2007年3月21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电力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作用,电力线路通道中树障对电力输送的严重危害和公民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权利义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清理电力线路通道树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积极支持清障的工作氛围。(二)清障阶段(2007年3月22日至2007年4月30日)市供电公司要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充分利用有利时机,下大力气清理市区内的所有树障。本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市区域内,所有在电力线路通道中不符合国家电力线路安全规范、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的自然生长和人为栽种的树木。争取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有效消除因树障引起的安全隐患,清理时间结合电力线路春季预防性试验停电时机进行集中清理,清理的方式是修剪或砍伐。三、具体范围闫5板:变电站起至车站路口;闫14板:七大西开关上段、七纺西开关及高低压线路、商水县电机厂分支2#-6#,2#-7#、黄金桥以北开关支架30#-30#杆、黄金桥以北34#杆、长青街全段、123#公变、公园变压器附近;南5板:五一路全段;南6板:新区对面附近(救灾物资中心门口);南8板:文明路、车站路、单庄公变;南9板:文明路北段、工农路、新建路、医药局公变、南局家属院门前、人民路医药局、八一路中段、新闻街全段、车站路与文明路口、交中北开关下线、文明路30#公变、文明路28#公变、万鑫花园。南11板:工农路035#公变,159#公变、万果园门前157#公变、育新街全段、中州路、陈营;李16板:检察院东18#-21#杆、李庄小学附近、李庄变电站出线第7,8,10,11#杆、大庆路;闫1板:新街段,支1-4杆附近;闫7板:兰亭山水前裸导线;南李联络线:周项路以北;李17板:交通技校分支;李5板:大庆路东来顺门前变压器附近;李5、李17板同杆架设周项路段;李1板:人民路全段、工农路;闫3板:支03#杆;闫10板:54#杆、赵楼线路、官坡分支13#、15#、19#、25#、52#、71#杆附近;北1板:支25号杆彭埠口开关以下;北4板:大河制杆厂门口路上;北8板:韩庄主线转角14#杆、庆21#杆;北12板:建三分支07#、15#、17#、建四分支01#、02#、建四分支10#、文昌西分支05#-03#杆;北16板:02#杆,28#杆、37#杆分支杆、45#、49#、54#、58#、开发区往西到06#杆再往北分支、西环23#杆、文体路;北19板:#2号杆、支10号至12号杆。四、有关要求市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清障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做好防止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公安、安监、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树障清理工作,协调解决树障清理工作中的矛盾,依法处理阻挠清障等违法行为。对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属自然生长的由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清理;属人为种植的,要立即移植或清除。对不自行清除的,在依法强制清除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对阻挠清障工作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为电力线路打造一个“绿色通道”,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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