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3-09-27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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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政办〔2013〕81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自2013年6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区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从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办、各单位信息汇总的情况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覆盖不全面、检查不深入、排查治理不彻底、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工作逐级弱化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13]16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全覆盖

各办事处、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通知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各办事处、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安排部署情况实施倒查。未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大检查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限期整改,迅速行动,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工作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得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严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现棚架现象。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做到零容忍

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大检查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部署。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本行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没有遗漏,真正消除死角和盲区。凡是前一阶段延缓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加大落实“4个100%”要求(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帐,100%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的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执法

各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定期分析研究,及时通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开展检查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要组织暗访督查组,并邀请专家参与,由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带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地方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赴现场)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要覆盖本辖区、本系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检查,始终保持彻查严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压态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未全面开展实质性行动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强化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做到重实效

要深刻汲取近期建筑施工等领域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各类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建筑施工方面,要把防深基坑边坡崩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垮塌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防范事故发生。道路交通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驾驶,确保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人员密集场所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化工、电力、通信、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

 

 

2013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