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0]60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川汇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豫政办[2010]4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川汇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张 辉(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王崇山(区政府副区长) 孟庆岭(沙南公安分局局长) 李凤丽(沙北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张 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强(沙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建华(沙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 凯(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杜志伟(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彩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卜迎涛(区发改委主任) 李 翔(区财政局局长) 徐舒怡(区安监局局长) 左 超(区卫生局局长) 海桂珍(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海鸿(区环保分局局长) 晋更生(区水务局局长) 金旺枝(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区城管局局长) 郭文孝(区气象局局长) 王志刚(周口市移动公司市区分公司网络部主任)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队,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杨凯任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职责为:灾害事故发生后,调集应急救援力量,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乡办和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职责为:承担各项应急救援任务;提请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分析各类信息;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定期组织实施联动演习。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