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豫防安[2009]38号和周政办[2009]106号等文件关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为目标,紧紧抓住火灾预防和快速处置两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乡办“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构建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新格局,着力解决消防工作基层落实难的问题,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避免亡人火灾,努力为我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9年至2011年,在全区11个乡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工作职责明晰化、监督检查经常化、保安巡消一体化、宣传教育常态化、设施配置标准化、消防管理信息化的“六化”工作目标。2009年,七一办、人和办、陈州办达到建设目标;2010年,城南办、金海办、荷花办、文昌办、小桥办达到建设目标;2011年,李埠口乡、搬口办、城北办达到建设目标。
三、工作标准
工作职责明晰化。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梁显学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成业、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杜志伟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领导组。各乡办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消防工作,要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专门负责消防工作,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行政村)要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综治、工商、工业、文化、教育等单位和保安、巡防、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任务。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杜志伟负责此项工作,5名消防监督人员分别负责联络协调所包干的乡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督促指导。
监督检查经常化。各乡办安监办(消防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消防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促指导和安全检查。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乡办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月组织对管辖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监督抽查,城乡社区民警每周检查单位或场所不少于一个。每类检查都要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保安巡消一体化。进一步深化“保消合一”、“巡消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保安、治安巡防队的工作职能,围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和火灾处置“三种能力”,明确保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保安、巡防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实行消防保安派驻制度,逐步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保安。按照保安、巡防队消防执勤点建设标准,分批推进建设工作。
宣传教育常态化。各乡办和社区、行政村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都要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同时,要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不少于5块的消防宣传标牌。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安、巡防队员每天结合消防巡查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消防监督人员每周利用半天时间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宣传,城乡社区民警每月深入责任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
设施配置标准化。各乡办和行政村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不断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区、行政村要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李埠口乡、搬口办、城北办的专职消防队要配备1辆3-5吨的水罐消防车、随车灭火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人口密集的社区巡防队伍,应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灭火器材的电动巡逻车、摩托车等;其他巡防队伍应在巡逻车上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
消防管理信息化。各乡办平安建设管理中心要完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立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平台,明确各种消防应急力量在初期火灾处置中的任务分工,建立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设有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乡办和社区、行政村,应扩大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形成监控网络,达到各级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对火灾的早期发现、迅速报告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工作内容
(一)突出“四抓”,构建全面覆盖的消防监管网络
1、各乡办抓“面”。各乡办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成立以乡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社区(行政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