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5-10-09 10:35: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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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580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

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的方案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近期将组织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开展,推进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对全区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规范性文件是否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制定、公布、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及撤销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问题;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三)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暴利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

(四)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罚没财物上缴财政情况。

(五)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徇私衔接制度执行情况;移送案件数量。

(六)行政许可是否依法实施;行使许可是否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等相关原则;是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监察。

三、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和相关工作资料;现场查看行政服务大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现场查看生产经营场所,听取行政管理相关对人的意见和建议;抽取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等。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听取公众意见阶段,2015年9月10至10月10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布电子邮箱,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类。对收集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好的意见、建议积极采购,改进检查方式的方法,力争把检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检查阶段,2015年9月10至10月10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今年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38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必须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改。

(三)认真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归纳典型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执法信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违法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考核中适当加分。

2015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