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3〕10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及时反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展示我区政府法制工作成效,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和工作交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决定创办内部刊物―法制工作信息,现就法制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政府法制信息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上报信息可以是近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也可以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报送、经验交流,或者是依法行政某一方面的课题调查研究成果。
(一)基础信息类:包括法制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工作信息类:包括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情况;机关干部学法情况;法制宣传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等。
(三)专题信息类:贯彻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的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政府法制工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
(四)理论研究类:包括开展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和改进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参与处理涉法事务情况等。
(五)其他信息类:反映法制工作成就或对法制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具有宣传、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任务
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4篇。
三、信息报送要求
文字信息报送一律采用WORD格式,并注明报送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
四、信息报送考评机制
法制信息报送将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与年度区政府目标考核同步落实、检查、测评。每年年底,区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的年度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结合各单位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数量、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年度信息报送完成情况记入依法行政考核总分,被河南省政府法制网或者政府法制工作简报或法制工作快报采用1条计3分,被市政府法制信息采用1条计2分,被区政府信息采用1条计1分。
五、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政府法制信P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法制信息报送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大信息编撰和审核力度,确保信息质量。信息报送工作要紧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题,贴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不间断地挖掘、采编、报送法制信息。各单位报送的法制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客观真实、及时发布和正面宣传的原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法制工作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有效地传递。
(三)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报送长效机制。从2013年开始,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通报政府法制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各单位要建立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范围、要求、报送渠道等,确保信息联络员一名,按照要求填写《川汇区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推荐,加盖公章,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联络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上报变更,确保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常态化。
联系人:张晓蕾
联系电话:8568936
电子邮箱:zkchqfzb@126.com
2013年3月22日
附件:
川汇区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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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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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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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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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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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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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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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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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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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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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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