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5〕57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川汇区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8日
川汇区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6月25日2时50分许,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谢伏瞻省长批示“请郑州市尽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遇难者后事,调查事故原因,追查有关人员责任,并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加强整改,确保安全。请安监局、公安厅消防部门加强全省消防工作。”李亚副省长批示“请郑州市政府、卫生部门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要按照“三查三保”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为认真贯彻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6.2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在省委部署“三查三保”活动刚刚开始阶段,发生在平顶山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仅仅一个月,教训极为深刻,影响十分恶劣,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工作不落实、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群众逃生自救技能缺乏等问题。面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各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剖析、查找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以坚决果断的措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动员发动,立即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大检查。
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和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巡防队员、保安等力量要广泛参与,对辖区居民楼院、小区逐个逐栋开展排查检查,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提示。检查要做到“六个严查”,即:一查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职责履行情况;二查在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车和充电问题;三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四查在楼梯、走道堆放家具、可燃物问题;五查出租屋安全管理情况;六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四个一律”措施,即:凡在楼梯、走道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家具、可燃物的,一律清理;凡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一律切断;凡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一律限期配齐;凡出租屋、群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整改。通过检查达到“两个规范”,即: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同时,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区城建局要按照省公安厅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13〕47号)要求,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已建成的小区要增建,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区消防大队要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并制定具体工作标准,解决“怎么查、查什么”的问题。要实行实名制检查,对检查的每一个小区、每一栋居民楼都要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该清理的清理,该拘留的拘留,该查封的查封。区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各办事处、各派出所要将《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每周五16时前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联系人:徐俊辉,联系电话:13781276686。
附 件1
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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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派出检查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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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派出检查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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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居民小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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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排查自然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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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居民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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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居民临时安置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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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整改火灾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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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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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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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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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派出所移交
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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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三合一”场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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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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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违规留宿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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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道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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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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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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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杂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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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电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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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外窗防盗窗(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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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动车库(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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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测电气线路居民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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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不合格配电箱(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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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私拉乱接电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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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灭火器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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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简易报警、简易喷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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