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办[2017]39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川汇区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27日
川汇区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认真吸取以往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坚持“广泛发动、疏堵并举、盯紧看牢、严管重罚”的工作方针,强化防范措施的落实,力争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可靠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卡、公开信、设立禁烧标牌、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各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行政村、自然村(组)。手机禁烧短信要覆盖所有农户,宣传标语和条幅要悬挂到田间地头,办事处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要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让焚烧秸秆危害和秸秆禁烧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小麦秸秆直接还田是处置秸秆的主渠道,也是预防秸秆焚烧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广小麦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扩大秸秆高温堆肥还田面积,力争全区小麦秸秆还田面积达到90%以上。农机部门要及早摸底,提前调度安排,对现有大型收割机械进行科学调配,对缺口的部分要搞好引进,确保夏收作业的需要;要严把大型收割机械准入关,所有本地及外地大型收割机械必须安装粉碎装置和防火罩;要严格执行机收作业标准,尽可能降低麦茬高度,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三)实行网格化布控。实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办事处(副区长王建党分包城南办事处、副区长沈宗祥分包华耀城办事处、副区长晋瑞英分包金海办事处、副区长徐钊分包城北办事处)、办事处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和十户联保的网格化管理,区政府与各办事处、各办事处与行政村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民群众签订公开承诺书,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到地块。要进一步强化办事处、行政村的禁烧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做到谁的工作谁落实,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秸秆谁禁烧。各办事处要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签订责任状,结合实际,将采取秸秆还田、打捆清运、高温沤肥、集中堆放等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措施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各个行政村秸秆综合利用方案上报区禁烧办)。各驻村定点扶贫工作队和选派的第一书记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帮助定点帮扶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帮助贫困户搞好麦收。各办事处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建到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值守,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四)强化基层禁烧主体责任。各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办法,强化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禁烧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投身秸秆禁烧的主战场和第一线。要把每个地块的监管任务明确到每个村组干部,做到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各办事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村组干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秸秆禁烧任务完成的好,退换押金,并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者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各办事处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五)依法惩处和打击焚烧行为。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办事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24小时举报,对发现、举报、上级通报的着火点,区禁烧办要认真核查,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要及早介入禁烧工作,配合联动,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让焚烧秸秆者付出代价。要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和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以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六)严格奖惩措施。禁烧工作结束后,由区禁烧办对全区禁烧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秸秆禁烧期间全面完成禁烧任务的办事处,按照15元/亩的标准奖励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禁烧期间,每发现1处着火点,对事发地所在办事处给予经济处罚1万元;发现3处着火点的,根据情况对事发地所在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及分包单位负责同志约谈;办事处发现5处以上着火点的,办事处“一票否决”对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对分管副职予以纪律处分。被省、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的,对责任办事处分管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办事处评先评优资格。
(七)做好应急处置。各办事处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集中连片着火点的应急处置。每个办事处都要组织应急防火队、准备大型洒水车等应急设备,每村田间地头都要设置指挥棚,工作人员不少于3-5人,并且达到有人员、有宣传材料、有办公桌椅、有防火灭火简易器材等四有标准,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性连片着火现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李宗喜任组长,副区政府党组成员沈伟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沈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高林同志、崔禄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二)加强暗访督查。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农口有关单位组成4个暗访组,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禁烧期间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及秸秆焚烧现象进行不间断巡回暗访。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两个督导组,两办督查室和宣传部门配合,对办事处和区各暗访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和暗访情况,每天一碰头,每天一通报,每天一曝光。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督导组和暗访组分包村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宣传部门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惩处打击情况,对禁烧不力的办事处问责处理情况,及时予以曝光。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编发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成员单位和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四)加强追责问责。区监察部门要根据执纪问责的规定和区政府关于秸秆禁烧问责的要求,坚决追责到底、问责到位,不留情面。对禁烧工作不力、局面失控,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理。问责处理情况记入干部档案。
(五)加强部门协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农口各单位主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秸秆禁烧工作的暗访督查;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负责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查处和打击;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禁烧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做好秸秆禁烧的奖惩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制止在公路上打晒粮食的行为,保证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农机作业和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监管农机作业质量和农机生产安全;农林局负责查处因秸秆焚烧造成林木损害的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置卫星遥感资料;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打赢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