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9-18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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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09]61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稳定全区火灾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领导
    各乡办和区直有关单位对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将冬防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副区长梁显学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成业、市公安局沙南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强、市公安局沙北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建华任副指挥长,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冬防工作开展。区政府将抽调监察、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冬防工作督导组,定期检查、督察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比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将把冬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列入年终考评内容。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乡办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扎实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以“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校舍等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乱点”区域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掀起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高潮。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使用,确保万无一失。冬防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关停取缔,对涉嫌违法的责任人,要采取处罚、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强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一系列举措,推动各单位自主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提升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严格执法,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各乡办和区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确保安全”的思想。紧紧抓住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隐患全部消除。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怠慢;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姑息。要突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和弱势群体集中场所等,要逐一排查,坚决除患。对在冬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不仅要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同时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努力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办和区直有关单位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等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采取消防课堂、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技能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要认真组织好“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利用一切媒体和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消防安全,共建和谐家园”的浓厚氛围。“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各乡办、区直各单位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10条,制作固定宣传版画、橱窗不少于3块。
    五、加强执勤备战,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当前已经进入火灾多发期,我区灭火救援任务非常繁重,区消防大队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强化战术训练和实战演练,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思想,组织消防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要针对建筑物倒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特种灾害事故,制定、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车辆器材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有效处置。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