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2-28 10:38: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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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815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川汇区2018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5日

川汇区2018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确保2018年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根据周口五城联创工作动员大会及《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发〔2017〕14号)精神《周口市2018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周创绿〔201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开展四边绿化即路、水、城、村造林绿化,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城乡绿化体系,进一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努力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川汇

二、目标任务

1.造林绿化完成造林绿化3000以上。建设林业生态示范乡(镇、办)1个,绿化美化20个示范村。

2.抚育和改造完成中幼林抚育及改培造林200亩。

3.花卉苗木新建花卉苗木基地100亩。

4.①完成5处以上面积5000㎡以上公园绿地建设任务,完成3处以上面积2000㎡~5000㎡公园绿地建设任务,以上建设任务总面积不少于4公顷;②完成川汇生态园向综合性公园过渡建设项目,并提供绿化建设的相关资料;③完成已建成及新建道路的绿化任务;④完成林荫路推广率≥70%道路绿化建设任务;⑤对辖区内有条件的桥体、墙体、公共设施等建筑设施实施立体绿化;⑥完成辖区内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⑦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小区完善绿地建设,加强绿化管理,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企事业、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并积极申报园林达标单位、小区。

5.①充实川汇区广场、川汇游园等公园绿地内乔木、灌木,完善配套设施,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进行升级改造;②加强所辖区域道路绿化整治,确保行道树和花坛花带内无缺株、死株现象,绿篱无缺株断垄,主干道绿地率≥25%,次干道绿地率≥20%。

6.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出入口、广场等城区窗口设置大型宣传牌,在主次干道设置宣传牌、宣传箱体;在墙体、街道宣传牌上设置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宣传标语。

7.迎检路线打造1条迎检路线。

8.完成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所需其他指标。2018年4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7月底前全面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验收要求。

9.树木品种选择,以乔木、灌木、草本、花木(桂花、楸树、栾树、白蜡、合欢、国槐、百日红、红叶李、海棠、樱花)等优良本土树种为主禁栽植产生飞絮的杨树柳树和带球法桐等品种。

三、各单位具体任务

城南办事处。绿化美化7个示范村完成抚育和改造完成中幼林抚育及改培造林50亩。农田林网网格不大于300亩。

责任人:马凯

金海办事处。完成营造林200以上。建设林业生态示范乡(镇、办)1个,绿化美化4个示范村。完成抚育和改造完成中幼林抚育及改培造林50亩。农田林网网格不大于300亩。

责任人:张磊

城北办事处。完成营造林2800以上。新建或扩建面积2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生态园、植物园)1处 新建花卉苗木基地100亩。绿化美化5个示范村。完成抚育和改造完成中幼林抚育及改培造林50亩。农田林网网格不大于300亩。

责任人:侯卫军

华耀城办事处。绿化美化4个示范村完成抚育和改造完成中幼林抚育及改培造林50亩。农田林网网格不大于300亩。

责任人:王学廉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组织单位职工履行义务植树义务。区农林局提供苗木信息,所需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自行购买,自带工具,按照行政村与行政村道路两侧各5米以上,各栽植一行乔木、两行灌木的标准统一栽植。5月份验收植树成活率。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义务植树单位移交植树地点所在行政村进行管理。11月份验收植树保存率。区直各单位义务植树地点见附表。

四、建设标准

(一)城区绿化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条件规定,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主干道绿化率25%以上,次干道绿化率15%以上。机关、学校、医院绿化率35%以上,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化率20%以上。

(二)廊道绿化建设标准。高速、国道两侧各栽植不少于15行的树木;沙颍河、贾鲁河及其它大型河流两岸各栽植不少于15行的树木;省道两侧各栽植不少于10行的树木,确保廊道两侧无空档,无断带;廊道造林树种以泡桐、楸树、苦楝、银杏、白蜡、栾树、大叶女贞、枇杷、冬青等乔木树种为主,选用优质大苗造林,株行距以3×3、3×4、3×5米为宜。

(三)农田林网建设标准。一般农区林网网格面积不大于300亩,沙区网格面积不大于200亩;一沟一路不少于3行树,两沟一路不少于4行树,网格内无断带,无空档。

(四)社区绿化建设标准。社区外侧防护林带要达到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2行乔木,乔灌木所占比例达到社区绿化面积的75%以上。

(五)森林抚育及改培造林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修订后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标准执行。

(六)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建设标准。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建设要求集中连片,每片新建面积不小于200亩,建设名、特、优、新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基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

(七)造林所需苗木质量标准。高大乔木类苗木高度3.5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常绿树胸径4厘米以上。

五、技术措施

(一)良种壮苗。苗木要求:苗木粗壮,根系完整,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高大乔木类苗木高度3.5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常绿树苗木胸径5厘米以上,苗高2.5米以上。

(二)细致整地。定植坑的宽度要比苗木根冠直径大20厘米~30厘米,坑的深度比苗木垂直根长度多30厘米;挖定植坑时要将上层熟土与下层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应将熟土填入定植坑的下边,生土填入定植坑的上边。

(三)精细栽植。苗木处理应按“三封两踩一提苗”的方法精心栽植,做到根系舒展,扶正扶直苗干,横竖对直成行。

(四)浇足浇透。苗木栽植后一定要及时浇足浇透水,促使苗木早生新根,确保成活。如无有效降雨,每月浇水不少于4次。

(五)保护管理。及时扶正固牢歪倒苗木;树干进行涂白;要因树因地适时适量施肥浇水、松土保墒、并做好除草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建立联席会议和例会制度,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号召本地区、本部门适龄公民,全民动员绿化,全员参与造林。

(二)创新机制,保障投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高、投资大各办事处要创新造林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造林投入。积极探索政府租地,返租承包,专业栽植,产权到户造林新机制,利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平台,达到政府投资要生态、企业投资要效益、农民出租土地要利益的多赢效果。在资金投入上,一是租地造林,在高速公路等干线公路两侧造林,土地的租赁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二是基地造林,要按照《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以责任制形式通过建义务植树基地,搞规划,定措施,发动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落实每人每年栽植3-5棵树的标准,将义务植树基地、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自筹资金完成绿化创建任务。建立青年林、巾帼林、企业林、家庭林等纪念林基地。三是补贴造林,对农田林网、社区及村庄绿化等工程实行造林补贴。四是闲置土地造林,对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及四旁地全部用来造林。五是捐资冠名,要动员号召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利用冠名权,积极参加造林绿化和认领认养绿地,捐资社会绿化工程。

(三)坚持科技兴林,严格标准质量。大力推广科学造林,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格按技术规程办事。新植苗木成活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

(四)强化督导,落实奖惩。将定期开展绿化督导,对各办事处及区直各单位植树造林任务完成率、合格率、成活率、保存率进行认真核查,点评排名,通报结果,落实奖惩。

  川汇区2018年美化绿化示范村义务植树包村一览表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