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川汇区赛区比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9-19 00:00:0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川政办[2010]96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
川汇区赛区比赛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大力配合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区农村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3日在川汇区体育场举行第三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川汇区赛区的比赛。望各乡、办事处接通知后,认真组织,抓紧训练,按时报名参加。
附:河南省第三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川汇区赛区比赛规程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
 
河南省第三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
川汇区赛区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川汇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川汇区体育运动中心、川汇区文明办、川汇区农林局。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丰富活跃广大农民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广大农民体育健身意识,促进和谐川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12月3日至6日,在川汇区体育场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乡、办事处。
六、竞赛项目
农民男子篮球。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乡和本办事处的农民。
(三)报名时运动员需交健康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否则不得参赛。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交两张近期彩色二寸照片,办理竞赛证,不办理竞赛证不能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两队积分相同,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
(二)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三)服装: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5名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二)设组织奖若干名。
十、(一)各代表队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报名单和运动员照片报川汇区体育中心群体股。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
(二)2010年12月2日,在体育运动中心会议室召开赛前准备会,各单位领队参加,不得缺席。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由川汇区体育运动中心统一抽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川汇区体育运动中心。
联系电话:8222152         13592256618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