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川汇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通知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7-11-13 16:3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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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办〔201790号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川汇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川汇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926

关于川汇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号),周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周医改[2017]3号),加快建立和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运行机制、服务网络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可及。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稳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坚持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策导向,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最终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我区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功能定位:市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疑难复杂疾病的上转服务及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病情稳定病人的下转服务,承接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的治疗和评估处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为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病情稳定病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及为超出服务能力的病人提供上转服务,承接下转病人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村卫生室主要为周边居民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门诊医疗服务及协助病人的上转服务。

四、分级诊疗机制

(一)基层首诊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自愿基础上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进行规划和指导。以多种形式的宣教方法进行群众健康教育,引导群众由自由就医向有序就医转化。通过各种手段持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在群众中的信任度,让群众愿意首选基层医疗机构。

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首诊。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二)双向转诊机制

接诊医疗机构的医生要根据病人病情,科学合理安排病人或上转、或下转、或本级就治。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以及《川汇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见附件3)要求,规范双向转诊管理。

(三)急慢分治机制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根据病情变化,可按照急慢分治的原则有序使用各级医疗资源,按照医学科学规律最大限度保障病人救治需求。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四)上下联动机制

以政府主导、优化组合、方便群众为原则,以技术、管理为纽带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以区域分工协作机制为出发点,建立以区级公立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村卫生室为网底的纵向医疗联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区级医疗机构的医生定期到协作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查房、带教、坐诊、巡诊、手术、会诊等业务活动,参与基层医疗机构病人和下转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在成本核算基础上探索利益分成机制,明确两级责、权、利的关系,以确保上下联动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鼓励区级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完善纵向医疗联合的服务链。

五、保障机制

(一)大力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群众可信度

1.全面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区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以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肿瘤、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专科建设为抓手,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

2.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加快区域消毒供应中心、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透析中心、中医药培训中心、慢病防治管理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医疗中心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使群众在家门口的医疗机构就能享受到区级最好的医疗服务。

3.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计划,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建立一套选才、育才、留才的人才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发挥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实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异化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住院起付线实行连续计算。对未经基层首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诊患者,报销比例降低30%。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定额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

(三)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坚持调放结合,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检验价格的基础上,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力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有效引导患者基层就诊和优势资源下沉,使群众负担逐步下降。做好价格、医保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四)着力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全区健康云平台建设,构建立体化卫生信息服务网络,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区域医疗协同。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助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

完成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动员,建立居民签约服务团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9月)

完成双向转诊平台、远程查房系统、医疗中心、纵向医疗联合的运行和利益分成机制、医保制度的跟进、价格调整机制、全域信息化等建设。

(三)评估改进阶段(2018年10月——12月)

完成综合评估并针对性改进提升,改进提升可贯穿全过程。

(四)持续推广阶段(2019年及以后)

持续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为更好的在我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成立川汇区分级诊疗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分级诊疗工作的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

区卫计委: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流程并加强监管。

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医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完善制定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区财政局:完善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补偿。

区人社局: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推动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职称制度。

市食药监局川汇分局:落实药品的日常监管责任,保障用药安全。

区医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严格监督考核

区卫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导、深化评估等方式,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区医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负责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考核,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四)注重政策宣传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宣传彩页等宣传载体作用,加强分级诊疗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合理、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改变患者的就医观念和习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各相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

附件:1.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试行)

      2.区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试行)

      3.川汇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

      4.双向转诊协议书(参考样本)

      5.双向转诊单(参考样本)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