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05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6-13 10:21:5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尊敬的夏雁如委员:

《关于加速建设荷花市场地块的提案》(510533号)收悉,提案代表了您对川汇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高度关心,在此深表感谢!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沙南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周政文【2022】24号),荷花市场所在区域项目建设已经有了上位规划依据。在下一步的建设中,我们将按照规划科学有序推进老城整治与更新,实现沙南老城片区高质量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四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建设综合现代化学校问题

   《周口市沙南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芙蓉路东侧、七一路北侧规划有一处45班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约62亩,可以满足片区学生需求。

二、建设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广场及停车、防空问题

《规划》在育新街南侧、荷花路西侧规划有一处公园绿地,面积约66亩,而且该片区还规划有若干街头绿地,能满足片区居民对休闲娱乐活动场地的需求。

《规划》在常青街东侧、育新街南侧规划有1处停车场,面积约10亩,且对商业、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种用地都明确了停车配建要求。同时,明确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应以满足配套人防工程为前提,考虑平战结合,按要求配建人防工程。

三、建设大型科技馆、图书馆、阅读馆等项目

《规划》在七一路南侧、五一路西侧规划有1处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48亩,能满足片区居民对文化娱乐场馆的需求。

四、不宜在原址建大型商超、商品楼等项目

《规划》是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的,对每个地块的用地性质都进行了充分调研,且已经专家论证,基本是科学合理的。且《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023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