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凤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
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作用,扶持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引导群众就业,扩大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
二、落实农村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
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优先扶持农村人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方便农村劳动力利用创业致富。
三、动态完善劳动力就业务工台账
与乡村振兴局保持沟通,依据其所提供资料进一步核准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健全信息台账,跟进帮扶措施,优化管理手段,实行动态更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做到人员信息实、就业状况实、意愿需求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就业氛围
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页、开展讲座、进行有奖问答等活动进行实地入村宣传,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通过新型网络传媒,及时建立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互动平台,利用各社区村委宣传栏及时发布推送招工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五、发挥产业带动作用
利用扶贫车间和“万人助万企”帮扶企业的纽带作用,收集企业招工信息,鼓励企业招聘农村劳动力,拓宽就业渠道,吸纳劳动力就近就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