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巡河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5-10-14 14:58: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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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川汇区河长制办公室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全区各级河长聚焦防汛安全与河湖生态保护,扎实履行巡河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成效

(一)河湖概况与责任体系。我区境内现有主要河流及重要干渠14条,总长度约117公里。其中,沙河、沙颍河等大型河流4条,洼冲沟、流沙河等中小型河流5条,交通干渠南干渠、贾东干渠等输水干渠5条。全区共设立区、乡、村三级河长115名(区级河长 13 名、乡级河长 33 名、村级河长 69 名),实现了所有河渠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管护体系。

(二)巡河履职总体情况。本季度,全区三级河长以防汛备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为核心任务,重点围绕水质水环境、河岸状况、污染源、水利工程设施及“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开展巡查。通过全省统一的“河长巡河通”APP进行轨迹记录与问题上报,实现了巡河过程信息化、可追溯。第三季度,全区应巡河1223次,实际完成1229次,巡河率达到100%,持续位居全市前列。具体为:

1.区级河长:13名河长累计巡河15人次,发现问题8个,均下发交办通知,其中7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推进。

2.乡级河长:33名河长累计巡河195次,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3.村级河长69名河长累计巡河1089次,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主要问题与风险分析

本季度巡河共排查梳理出5类34个问题,部分问题具有反复性和潜在风险,需予以关注。

(一)河岸环境与“四乱”问题。沙颍河、流沙河、运粮河、贾东干渠部分河段岸坡垃圾堆放,交通干渠、七里河、运粮河部分水面存在漂浮物现象,影响河道面貌与水质,需持续加强日常保洁。特别是运粮河李埠口姜庄段一桥涵前河面存在长度约600米的漂浮垃圾,堵塞河道形成黑臭水体,致使河水几乎断流。

(二)设施管护问题。出现河长制公示牌、水域标示牌被破坏或自然破损情况(如七一路办事处中原路桥西侧、贾鲁河金海办事处段),影响了警示宣传效果和日常管理。

(三)涉河工程安全问题。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南干渠河道西侧南30米处出现路基下沉塌陷现象,一定程度上威胁沿河道路通行安全。

(四)河道“乱占”问题。1.构筑物侵占如,颍河孙嘴桥下存在4间活动板房,直接影响行洪断面。2.不当活动侵占沙河后王营段河滩存在群众聚集烧烤现象,存在消防安全与环境污染风险。3.农业种植侵占沙河小王营段、U型渠赵寨段、运粮河郑洼段等多处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农作物,改变河道自然形态,削弱行洪能力。

(五)不规范亲水活动问题。如,沙颍河、运粮河等河道两侧存在个别垂钓、撒网捕鱼现象,存在人身安全风险,且可能对水生态造成影响。

三、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的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区河长办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截至目前,5类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类,正在整改1类。

(一)已完成整改类。河道“四乱”、道路塌陷、河道“乱占”(含构筑物、烧烤点、农作物种植)、不规范垂钓等4大类问题已完成整治。针对运粮河李埠口姜庄段一桥涵前河面存在长度约600米的漂浮垃圾问题,川汇区水利局高度重视,在向区政府领导进行汇报的同时,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协调属地李埠口办事处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历时10天,出动人工30余人次、挖掘机械3台、垃圾清运车6辆,通过清理整治,该河段“河畅水清”,河道原有面貌得以还原。

(二)正在整改类。七一路办事处中原路桥西侧河长公示牌修复工作已启动,预计在10月份规定时限内完成安装。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风险意识,压实防汛责任。区河长办将持续督促各级河长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尤其在汛后复盘阶段,加强对险工险段、薄弱环节的巡查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由河长办牵头,协调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公安等部门,针对“乱占”问题(特别是违规建筑、滩地种植)及不规范亲水活动,开展1—2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止侵占河道行为。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智慧监管。在现有APP巡河基础上,与区综治中心积极对接,综合运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智慧城管”等技防手段,弥补人力巡查盲区。同时,建立健全“河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复杂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四)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更新维护好河长公示牌。同时,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志愿者巡河队伍的联动参与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问效,形成闭环管理。将问题发现率、整改完成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附件1:川汇区区级河长巡河问题台账表.wps

附件2:川汇区乡、村级河长巡河问题台账表.wps


川汇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