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等有关政策,脱贫攻坚结以来,从2021 年秋季学期开始,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有关教育资助政策,我区汇编了《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以供参考。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条件:1、在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2、有正式学籍。□
资助类型和标准:对家庭贫困幼儿按照生活费每人每期200元(每年400元),保教费每人每期300元(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不满5周岁未在幼儿园享受免除保教费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
不能享受资助条件:1、在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即非法园)就读;□ 2、没有幼儿正式学籍(幼儿不足龄)。□
二、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条件:具有普通中小学正式学籍。
资助类型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可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营养餐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期625元(每年1250元),初中每人每期750元(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在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小学每人每期312.5元(每年625元),初中每人每期375元(每年7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在川汇区学校就读未享受国家营养餐的原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每人每期400元(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省内营养餐资金。
不能享受资助条件:1、没有学籍。□ 2、人和学籍不在同一所学校(人籍分离)。□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资助条件: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且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类型和标准:按照平均每人每期1150元(每年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儿、残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不能享受资助条件:1、没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箱。☑ 2、人和学籍不在同一所学校(人籍分离)。□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资助条件: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连片区学生(不含县城)。
资助类型和标准:1.所有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全部免学费。2.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2300元。
不能享受资助条件:1、没有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短期培训班)。□ 2、人和学籍不在同一所学校(人籍分离)。□
五、高等教育阶段:
资助条件:我市所有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所在高校申报资助。
资助类型和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标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高三应届生考入本省高校的按每人500元、考人外省高校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在校大学生还可按照大专、本科每人每年33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的标准,持民政、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向就读高校(含省外)申请国家助学金。
不能享受资助条件:1、就读高校非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口2、没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学生和复习生不能享受送路费和短期生活费政策。口
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资助项目到各县市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办理,其它资助项目到就读学校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