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1-31 17:41:5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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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川汇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精神,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法制、和谐政府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努力建设阳光政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建立政务公开栏,把政务公开与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工作氛围等紧密结合,让各级各部门的重大事件。都能通过这一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对需要公示的政务信息和结果,第一时间在公示公告栏内按要求公示,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有异议内容,一经举报,经查实严肃作出相应处理。通过川汇区政务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6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29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8条。围绕全区重点工作,新开设“政策解读”、“健康教育”等专题专栏,发布专题信息28条。共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404条,采用351条。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区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人填写《川汇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审查,应当受理的及时登记受理;不予受理的登记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区分处理。办理结果一般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以适当的形式告知申请人。2019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2条,1条已应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另一条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也已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回复收到行政复议2件,均已按要求办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更新、完善了川汇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电话可询。建立在线咨询栏目,群众可在我要咨询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询问的具体问题,提交后我们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确保群众有问题我们就有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河南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对全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组建的微信群进行提醒,确保微信公众号每周内容更新不少于3次。对粉丝数量少、关注度低、工作关联度不强、不能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一律关停注销。2019年,永久下线政务新媒体13家,其中微信公众号下线7家,微博下线2家,其他平台下线4家。目前,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4家,其中微信公众号3家,微博1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落实”: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各项经费、落实有关措施和制度。每季度上级监测普查情况,都会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相关单位,增强了各责任单位的安全意识;区城管局等网站按要求永久下线,已按时完成域名及注销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培训并组织区直单位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媒体知识进行了宣传和普及,有效的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先后制定和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川汇区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发布信息、资料审签把关并及时登记,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严格的督查落实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强的社会评议、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底综合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7

+3742

 52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2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

 +3

 18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6

38005.3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我区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政务公开力度方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增加网上服务,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

    2、栏目设置和政务公开技术人员水平方面。栏目设置不够丰富全面,有待改进;政务公开技术人员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应不断加强学习;公众对政府网站的认识度不高等方面。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二是继续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定期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并积极举办培训班把先进的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技术传达给下属部门,有效提高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