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6-03-31 09:19:3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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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川汇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有基本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现将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我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15年,我区各部门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19条。

(一)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大力推进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在我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挂“川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牌子,各部门积极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了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开和运行。

(二)落实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51231日,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906条,占59.2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669条,占20.78%;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644条,占20.01%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我区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人填写《川汇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审查,应当受理的及时登记受理;不予受理的登记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区分处理。办理结果一般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以适当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它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2015年我区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区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条例》实施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启动工作没能完全打开局面。三是政府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川汇区政务网门户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