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川汇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有基本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我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14年,我区各部门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71条。
(一)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大力推进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在我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挂“川汇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牌子,各部门积极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了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开和运行。此外,还尝试运用多种方法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如组织群众旁听政府会议等,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落实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409条,占49.08%;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873条,占30.41%;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589条,占20.51%。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14年我区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区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条例》实施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南和目录还没有全部完成编制和公开;三是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启动工作没能完全打开局面。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承载平台,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2015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区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按照自治区办公厅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在栏目设置、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上更加全面、及时、规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