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领导班子情况;
2、财政规范性文件、表格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3、财政行政许可事项;
4、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5、区财政局预决算。
6、区财政局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周口市川汇区财政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