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检察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与预防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简称:未检科)成立以来,为有效保证该院未成年人犯罪与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结合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总结制定出了“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即:捕、诉、监、防、维、帮。
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捕、诉、监”司法保障
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严把关、慎捕诉、重教育、促实效。同时,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降低未成年人犯罪起诉率。今年以来,该院共提请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31人,批准备逮捕9件17人,不(予)批准逮捕8件14人;受理移送起诉犯罪案件19件17人。起诉9件17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所逮捕的案件均是涉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恶性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财类犯罪;增加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管措施。推行社会调查制度,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做出社会评估调查。推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程度给未成年人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对存在显著矛盾的案件,通过与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沟通,让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
延伸工作链条,形成“防、维、帮”的社会合力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成立了由四名女检察官组成的“送法进校园宣讲团”,还联合川汇区团委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宣讲活动,编写了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印制了法律普及宣传画报,受众达到20000余人,同时,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该院未检科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定期对校园周过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给未成年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家庭原因造成的,由于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管不问疏于管教,致使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这种情况,通过与家长积极沟通,指导家长正确行使监护权,积极履行监护义务,切实消除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不利因素,家校连手,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对涉罪的未成年人不是一诉了之,而是不停止帮教步伐,坚持延伸服务,联合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及社会团体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心理咨询、就业安置等工作,使他们树立信心,尽快走出困境,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苑伟 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