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工作作风,严格机关纪律,提高工作效率,2010年,小桥办事处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完善考勤制度。在工作日内,办事处每天上午8:30、下午3:00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点名,点名后半小时内到办事处的为迟到,半小时内仍未到办事处的为旷工。二是规范请假方式。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需写请假条,口头请假不能算作请假。请假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先由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办事处书记、主任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事后要补写请假条。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主任批准。病假要有医疗单位的病例证明。三是限定请假期限。请事假最长不超过半个月,病假不能超过一个月,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上班的,经书记、主任同意后进行续假,没有续假又不到办事处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四是明确奖惩办法。办公室每月底对考勤结果进行公布。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请假一天罚款10元,旷工一天罚款20元,请病假的不罚款。全年请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年终奖。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之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对全勤者,年终奖励200元。 (文字提供: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