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创建内容,七一路办事处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青年”、“民族团结模范”、“好婆婆”、“好媳妇”七评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此次评选活动于4月底开始部署,目前已经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根据七一党[2016]9号《中共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委员会关于开展“七评选”活动的通知》及活动实施方案,此活动7月10日之前以社区为单位先行实施评选,总结表彰健全档案;7月10日-7月20日各社区要上报评选结果,并将单项评选的前一名上报办事处创建办,参加办事处评选活动。
目前,此次活动已取得明显成效,辖区居民参与意识增强,情绪高涨,办事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大幅度地提高,办事处形象得到不断地提升,为以后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姚泽民强调:(一)突出重心。重点在通过此次活动的举办,提升广大居民的文明意识及人文、道德素质,推进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办。(二)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发动群众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干部群众行使自己的知情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原则,要确保评选出结果能够为广大群众所认可。(三)搞好督导。办事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督导组,分赴各社区搞好督导工作。(四)注重实效。在评选活动中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的过程,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应有效果达到预期目的。(梁新梅 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