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促进司鉴定工作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出司法鉴定人员依法鉴定、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川汇区司法局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确保了全体人员始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近期,针对川汇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日益增多的伤情鉴定案件,为避免这些涉法涉诉案件产生负面作用,真正起到司法鉴定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作用,增强司法鉴定人员依法鉴定、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川汇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于近日组织川汇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全体司法鉴定人会同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股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研究了有关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相关事宜:一是认真传达了贯彻了《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点学习了司法鉴定中应防止的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及行政处罚的标准。着重讲明《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所列的五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司法鉴定人进行依法执业法制教育;二是为增强司法鉴定的公正公平性。原则规定,凡人身伤害鉴定案件由公安派出所委托人协同被鉴定人一并到司法鉴定所登记,以防止伪作鉴定;三是要求司法鉴定人严守办案程序,秉操执业公德,运用医学知识,科学、客观、公正作出司法鉴定,保证鉴定结果合法存放;四是为保证委托人办案程序,严禁鉴定人与被鉴定人亲密接触,泄露伤情;五是为保证案件快结快办,司法鉴定案件经审查一旦立案立即进入鉴定程序,确保这些人身伤害案件公正结案。经过严肃的法纪教育,增强了鉴定人依法鉴定意识。近期办理36起人身伤害案件都达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效果,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