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川汇区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措施,着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川汇区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出台了《关于基层党委、部门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规定了基层党委、部门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要责任,提出了基层党委、部门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的目标。二是建立了组织工作年度规划制度。川汇区委组织部年初制定了全区组织工作规划,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按照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制定单位年度组织工作计划,报区委组织部。三是建立了基层党委、部门党组书记抓组织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基层党委、部门党组书记每年向区委进行一次组织工作专项述职,述职前就履职情况写出自查报告,区委组织部调查履行职责情况;区委召开专题述职会,区委领导听取述职并进行综合点评,述职人根据领导点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述后整改。四是建立了基层组织工作百分量化考核制度。量化考核基层组织工作总分为100分,其中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占30%,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占50%,人才工作占8%,组工信访和组工信息占12%。五是加强量化考核结果的运用。量化考核结果与党内表彰挂钩,考核低于60分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全区通报批评;与全区综合指标考核挂钩,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指标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60分以下的单位,不准推荐提拔干部,区委对该单位党委或部门党组书记诫勉谈话,并适时调整其工作。(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