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0-05-31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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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大蒜、黑米、豆类等商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川汇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稳定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将有关的价格政策、价格信息及周边地区价格状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市民消费和市场价格走向。二是通过各地价格公示栏,公布价格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咨询(举报)电话等,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服务,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诚信经营的和谐环境。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一是增设监测点,在原有10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再增设2个监测点,扩大监测的辐射面。二是增加监测人员数量,抽调6人组成3个监测小组,对监测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三是增加监测频次,由以往的周监测变为日监测,将每日监测情况及时汇总,及时上报,并着力做好重大节假日的价格监测,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走势提前做好分析预测,打好提前量。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加强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调查研究,掌握生产量、交易量、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具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及时上报,坚决预防和制止“游资”投机炒作。
  强化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管理。一是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须品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严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单位擅自立项、超越范围、提高标准收费。三是对已放开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增强其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加强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制定《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分解表》,积极协调粮食、工商、财政等14个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共同抓好稳定市场物价工作。二是建议市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增强供给、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稳定人民群众生活。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价格检查,重点加强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药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等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从重、从快依法处理。二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功能,强化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保证群众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区物价局 杨光明)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