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四大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四)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09-01-09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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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述职述廉报告
中共川汇区委书记 吴长江
市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分工,我负责区委全面工作。根据要求,现将2008年度个人履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狠抓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科学分解责任目标。根据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党委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印发了《2008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了责任目标,明确了责任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区四个班子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查制度,我区于7月下旬对各乡办和区直机关各单位进行督查,由区委常委带队,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成员参与,对各乡办、牵头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任务进行了督导,并及时印发了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目标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失职以及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严格实施了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全区共实施责任追究27例,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12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7人,有力地维护了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严格责任考核。按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区各乡办和区直机关76家单位,58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制工作考核,明确工作要求、严明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确保了考核效果,考核结束后,带队领导分别与少数单位的一把手和部分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指出了该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部分同志进行组织处理,有力地维护了责任制工作的权威性。
二、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反腐倡廉目标任务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印发反腐倡廉教育书籍,开展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把手”上党课等形式,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今年以来,我先后为全区科级干部上了2次党课,各单位“一把手”共讲廉政课140场次。二是严格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集中采购165批次,采购金额647万元,节约资金72万元。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扎实开展,完成投资评审项目23个,资金1973万元,审减资金337.6万元。三是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工作,不断强化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购买、更换公务用车备案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继续推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大力支持纪检部门依法查办案件,使办案工作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97件(次),受理审理案件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今年党政纪处分人数比前五年党政纪处分人数总和还要多,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五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各类涉农案件48起。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活动月活动,查处乱收费、乱办班案件3起,政纪处分2人,调离岗位1人,有效遏制了乱办班乱收费现象。严格治理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了公路无“三乱”成果。六是认真开展“两清一规”和“三金”专项工作。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小金库”、规范非税收入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区212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积极开展社保基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检查,对全区11个乡办逐一核查。检查资金总额7084万元,查看受益群众登记人数8252户,专访受益群众214人,发现案件线索2起。七是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制订了《川汇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各乡办共规范管理资金180万元,办公设备等资产折款2000万元,“三荒”地及水面4000亩。积极推行了为民服务代理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和《川汇区便民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乡办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村成立了便民服务站。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全年先后有4个县来我区参观学习“三资”和便民服务工作。
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遵纪守法的情况
作为区委书记,我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基层、对群众都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严格执行《县处级干部报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廉洁自律约法三章》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八条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第一,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第二,不滥用职权,不以不正当手段为自己谋求私利;第三,努力工作,清白做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第四,履行自己的廉政建设职责,完成责任目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项制度。一年来,没有违反规定参加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没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参加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活动;没有参加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超标准配备住房及乘坐公务用车;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逢年过节下属和朋友送的礼金、礼品全部都作了退回或上缴;没有为配偶、子女从业、就学提供任何便利,妻子张晓华现在周口市计生委工作,女儿吴琼现在郑州工作;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年内没有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今年因公赴新加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组织作了报告。
四、接受监督的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听取组织、班子成员、身边同志和基层群众不同意见,始终把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在工作中,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监督中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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