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纪办〔2011〕8号
中共川汇区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大廉政文化的传播力度,按照《中共周口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周纪办发〔2011〕13号)要求,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依据廉政公益广告形象生动、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和其制作、传播规律,本着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形式新颖的原则,面向全区征集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为制作一批高质量廉政公益广告打下良好基础,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影视类广告创意,内容包括:
1.宣传廉洁文化:宣传清白处世、拒绝贪腐的文明理念,崇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行为,鼓励公正清廉、遵纪守法的正义价值,展示廉政文化的重要作用。
2.弘扬优良作风:弘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发扬勇挑重担、努力拼搏,克己奉公、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倡导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3.倡导廉洁从政: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倡导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铮铮气节,弘扬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
4.其他: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热情讴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反腐倡廉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三、参评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2.主题鲜明突出,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体现廉政文化内涵。
3.坚持原创、不得抄袭,创意作品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未公开发表或被拍摄制作。因此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或个人负责。
4.须提供PPT格式的创意文案(电子版1份和文字版3份)。
5.不得在广告创意文案(包括文字说明、效果图等)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由区纪委宣教室负责组织开展。
(二)时间:本次活动征稿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12时(以作品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各单位负责对参加活动的创意稿件进行筛选审定,按要求报送1-3件作品。所有报送作品请附参评作品一览表(见附件1)1份,并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2)。
(四)评选:本次活动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前3名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活动,部分获奖作品将制作成廉政公益广告在省、市媒体进行展播。
(五)奖励:颁发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参加市级评选活动者每被推荐至向上一级,另增加奖金1000元。
(六)联系人:张晨峰 曹阳
电话:0394-8569930
中共川汇区纪委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
附:1、川汇区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参评作品一览
表2、授权确认书
附件1
川汇区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参评作品一览表
附件2
授权确认书
本人是廉政公益广告创意《》的创作者,对该创意享有著作权。本人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创意的行为予以确认。
本人授权中共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以及河南省纪委宣教室拍摄该广告创意和对拍摄的广告作品有制作、复制、发行的权利,并同意该广告无偿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和移动传媒上进行展播。
授权人: (手写)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