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政办〔2024〕2号
来源: 川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1-19 10:59: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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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号)精神,结合川汇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设教育强国战略部署,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基础教育基点地位,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奋力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早日建成教育强区。

(二)目标任务

2024-2030年,统筹利用专项债券、上级奖补资金、区级财力,新建学校3所,实现35所学校基础设施达标,26所学校校园绿化面积达标,招聘体音教师60人、招聘特殊教育教师8名,化解大班额124个,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88.60%,建设5人以上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1个。

二、主要任务

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的有关要求,明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号)中的评估指标内容,协同推进各项创建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只增不减”。确保县域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将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严格按规定时间分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含“两项教育附加”),强化规范管理,及时足额返还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2.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学校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学校,促进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建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实现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抓好城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加力突破“大校额”、“大班额”瓶颈问题,加快化解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等关键问题。明确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装备配置统一标准,逐校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做好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提档升级,确保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音美专用教室数量及面积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我区信息化2.0建设,实现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全接入、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全覆盖,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在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基础上,持续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4.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创新教师编制配备,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优先保证义务教育教师需求。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向教师队伍倾斜,严格按照规定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严禁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县域内教师编制标准统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规定标准。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区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交流轮岗,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城乡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相对均衡。

5.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采取笔试+面试、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职能,落实中小学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乡村教师等培训任务,实现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6.保障落实教师待遇。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搞活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省定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政策执行到位,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有效落实,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三)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7.严格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强化德育、体育、美育等课程落实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督促、指导学校扎实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在教研部门配齐劳动教育教研员,为学校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确保每一所学校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全面开设劳动课且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8.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中小学的根本标准,加快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倡导“绿色评价”“增值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突出重点,规范过程,增强可操作性,强化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推进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检测和调查结果使用。高标准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持续推动监测结果运用。  

9.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坚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划分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等“一票否决性问题”存在。贯彻执行好教育部“减负三十条”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十严禁”要求,健全县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校内提质增效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10.建设“家门口好学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高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组建集团校,带动薄弱学校提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资源跨校流动,缩小校际办学差距,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

11.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学校特色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

(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2.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关怀关爱力度,确保区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持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政策,做到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3.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加快推进中小学网上家长学校建设,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将中小学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提升纳入教师教育内容。发挥家庭教育宣讲团和志愿者作用,每个城镇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一所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通过3-5年工作,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指导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协同育人实效进一步提升。

14.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开展覆盖全体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与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相结合,提升全市教育发展品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成立由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编办、发改、人社、教育、财政、住建、残联、自然资源规划、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化部门协同工作体系。用好“周交办”“月点评”机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教育部门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推动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创建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督导推动机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建立交流分享机制,定期组织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工作目标台账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突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塞责、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严肃批评,直至问责。

2024年1月19日

《川汇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川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