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编〔2015〕59号
中共周口市川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修改后的《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要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局按程序报批。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请你局在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将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权目录
中共周口市川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职权目录
(共34项)
一、行政许可(0项)
二、行政处罚(10项)
1.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2.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3.对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的、介绍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
5.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抗拒或者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处罚
6.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或者扣押个人证件的处罚
7.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8.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
9.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处罚
10.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2项)
1.收取企业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2.划拨社会保险费及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用人单位财产
四、行政征收(3项)
1.工伤保险费征收
2.参保单位、职工核准登记和费用征缴
3.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
五、行政给付(8项)
1.给付生育保险费用
2.审核及拨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和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
3.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支付
4.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待遇
5.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6.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7.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
8.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申请
六、行政检查(1项)
1.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服务行为;负责受理参保人员投诉,协调处理医患之间的争议
七、行政确认(4项)
1.社会保险登记
2.确认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本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中断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4.企业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待遇计算
八、其他职权(6项)
1.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2.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
3.职业介绍补贴审核
4.重症慢性病鉴定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备案
6.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