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审改办[2017]8号
周口市川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区司法局:
按照《周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周审改办〔2017〕1号)和《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更新机制和制度体系,以2015年制定公布的区政府部门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6个权责清单为基础,截止2017年6月底因单位职能调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原因,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具体涉及承接《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周政〔2016〕37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78号)和(国务院令676号)文件,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
经你单位集中各股室梳理调整完善自查自报,填报人加班加点认真汇总,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签字和签章程序,在此基础上,又经区审改组成员单位集中审核,反复反馈修改意见,几易其稿,付出艰辛劳动,最终制定了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未列入但应由本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要切实负起责任。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需要调整权责清单的,按程序办理。请你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 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目录
2. 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表
3. 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保留的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周口市川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